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绿化树
留言日期:
2023-02-02
主题:
深圳社保咨询
内容:
您好!我妻子年龄48岁,去年9月已将户口迁入深圳市。问题有3: 1、妻子自1993年在湖北麻城市国企工作并参保,2010年单位改制下岗后,妻子曾于2016年3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一次性补缴2010-2015年期间的社会保险,并自2016年后一直按当地社保机构要求按年缴纳社保至今;我拟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深圳市,请问是否符合规定或有什么特别的要求? 2、妻子现在是否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深圳市参保,是否可以在50岁时在深圳办理退休手续?如在深圳办理退休手续是按深圳标准办理还是按广东省标准办理? 请 尽快解答回复,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2-06
答复时间:
2023-02-06
答复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信息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2月3日17:45分通过致电留言人,向其解答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转入存在超三年补缴情况的办理条件及办理流程。并告知其深圳退休条件及办理程序。其表示知悉。感谢您的留言以及对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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