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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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3-01-13
主题:
新冠阳了是否正常发工资
内容:
新冠阳了在家是否正常付工资?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1-13
答复时间:
2023-01-13
答复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信息已收悉,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劳动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期间工资发放问题,意见如下:

202318日起新型冠状病毒实施乙类乙管政策之后,如果劳动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需停止工作治病休息,并办理了相关病假手续,用人单位按病假处理,支付病假工资。

依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按照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劳动者因患病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医疗期。

上述新冠疫情工资支付等有关政策解答,我局已在深圳人社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请留意关注。如有疑问,请拨打12333咨询。

目前,我市劳动权益保障渠道是畅通的。如出现拖欠克扣工资、违反假期相关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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