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林先生
留言日期:
2023-01-12
主题:
广东已宣布新冠患者住院费用全额保障,为什么深圳未出台相关政策
内容:
1月7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3部门转发了《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新冠病毒感染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留观、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基础病、合并症、并发症等费用),延续前期特殊医疗保障政策,实施全额保障。 广东各地,茂名、东莞和广州等地方都发消息对于这个政策的明确,为什么深圳除了深圳特区新闻报报道了这个消息以外,政府方面没有任何的表示?到底深圳的新冠患者住院医保的报销政策是什么样的,能否尽快出台相关文件?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1-12
答复时间:
2023-01-17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留观、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医疗费用,实行全额保障。不设起付线,不设封顶线,按照本市一级医院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支付,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个人无需负担。有关文件建议关注深圳市医保局官网(http://hsa.sz.gov.cn/)的推文。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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