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留言日期:
2023-01-12
主题:
阳光科创中心1期A座能否作为办公用途?
内容:
您好!我们是一家人力资源公司,现租赁了阳光科创中心1期A座14层的办公室,并交纳了两押一租,整栋楼均为办公,没有公寓,没有住人,实用面积约一百多平方。装修质量按甲级写字楼进行装修。现需要办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证,南山人力资源局告知由于这栋楼为产业研发性质,不能作为办公使用。请问这栋楼几百家企业是否都不能作为办公使用?现在经济不景气,来回找办公场所,对企业是有形的负担,而且一根稻草能压死一个骆驼。如确实不能用于办公,能否出具相应的法律法规文件?是否整栋楼的企业都要搬迁?如能,是否能出一个函件,方便我们办理人力资源机构备案证,并与南山人力资源局达成一致意见?感谢阅读。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1-12
答复时间:
2023-01-16
答复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阳光科创中心1期A座能否作为办公用途使用相关问题,现回复如下:我局已于2023年1月16日下午通过电话方式将相关政策依据告知您,您表示知悉。感谢您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