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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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h18198284921
留言日期:
2023-01-07
主题:
关于如何才能使用生育险,医保卡等问题咨询
内容:
您好,我现在怀孕13周,户籍贵州,我老公户籍湖南,我俩都在深圳工作并参保,但是我们都是二等职工医疗保险,现在我们住惠州,生育证明是在我的户籍所在地开具的。我绑定的社康是福田区妇幼保健院文山社康中心,本来我想说我家离深圳市坪山妇幼保健院近一些,我在深圳办理生育登记后将自己绑定的社康中心变更为坪山妇幼保健院的社康后去坪山妇幼做产检并生育,但因我俩都不住深圳,不能在深圳办理生育登记,因此我们在惠州居住地办理了生育登记。想咨询一下,像我们这种情况,如果我们在惠州的医院做产检和生育的话,如何才能用上医保?生育险如何才能用?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1-09
答复时间:
2023-01-09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因工作或居住等原因在广东省内异地其他地市发生计划生育、产前检查或分娩等生育医疗费用的,可以申请办理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备案,备案后持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保卡在备案地已开通异地生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可实现异地生育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符合办理条件的参保人可以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个人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pms/)→在线办理→生育保险→广东省内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备案,申请办理。办理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广东省内异地生育就医直接结算时,执行参保地的目录、支付范围及待遇标准。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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