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Annie
留言日期:
2022-12-02
主题:
慢性病咨询
内容:
你好,我父亲患有糖尿病,现在定期在医院开胰岛素。听说糖尿病属于慢性病,可以享受买药优惠。我有一些问题咨询一下。 1.糖尿病胰岛素属于乙类用药,如果在社康签约医生开药的话可以报销的比例也是80%吗? 2.由于很多社康没有胰岛素,签约家庭医生可以跨区吗?比如在龙岗居住可以签约福田区的社康家庭医生吗? 3.在三甲医院开胰岛素药享受慢性病管理折扣吗? 4.如果在三甲医院不享受慢病折扣,那么门诊药费的统筹费用是不是会用到最新实施普通门诊统筹额度,而不是每年1万元的慢性病药费额度? 5.最新实施的普通门诊统筹每年有报销额度的上限吗?具体是多少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12-02
答复时间:
2022-12-06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1、糖尿病属于门诊慢病,按规定享受相应医保报销待遇。2、可在全市的任一社康绑定家庭医生。3、在三甲医院不能享受慢病报销待遇。4、参加基本医疗一档的,自12月1日起,可在三甲医院享受普通门诊报销待遇。5、在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就医,普通门诊的报销额度为上上年度社平工资的5%,实施初期为6971.8元(其中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的年度支付限额减半,为3485.9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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