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Yoo
留言日期:
2022-11-11
主题:
产假天数究竟如何规定?
内容:
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面的搜索相关的主题时,在2017-09-30有一个“(女职工劳动保护类)产假天数有何规定?”的常见问题,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一条、《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深圳市女职工产假假期规定如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另,《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但是在2022年9月13日对“我市产假多少天”的常见问题回复没有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剩余条例》规定的女方80天、男方15天陪产假。所以想请问,到底产假如何规定?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11-15
答复时间:
2022-11-15
答复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你好,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女职工正常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另外,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如企业未按规定执行或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的,员工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投诉。如有疑问,请拨打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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