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嘎嘎
留言日期:
2022-11-04
主题:
与公司离职时签署了协议是否可以追缴公积金
内容:
公司一直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离职的时候签署离职协议,上面有一条内容是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劳动及经济纠纷,协议里并未说明有补充公积金。这种情况下还能向前公司追缴公积金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11-07
答复时间:
2022-11-08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单位与职工签订的离职协议/解除劳动关系等协议书中含有“住房公积金”字样并就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且按协议履行的,我中心不予受理。您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szzfjsj)预约投诉单位少缴未缴业务,再携带相关材料到预约的管理部排队取号办理。您所递交的材料是否合规以工作人员现场审核为准。

  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地址:

  1.福田管理部: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2008号侨香村1栋裙楼;

  2.宝安管理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288号华丰经济大厦东侧2楼;

  3.龙岗管理部:深圳市龙岗区黄阁北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2号楼A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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