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水平
留言日期:
2022-10-14
主题:
深圳专属医疗险,承保平安保险赔付
内容:
小孩出生即住院,1个月后为小孩购买了专属医疗险,3个月后小孩出院,去申请赔付时,被保险公司驳回,理由是住院日期在保险生效前。 申诉:出生就住院,没出生也买不了保险啊,出院在保险生效后啊,生效的那段住院时间也应该能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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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2022-10-14
答复时间:
2022-10-18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深圳重疾险的保障期与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年度一致,保障期间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住院补充保障:不限病种,同一个医保年度医保目录内自付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重疾险承办机构承担70%。经查,其2022年7月的住院费用重疾住院自付累计8871元,未达到重疾险报销标准。

专属医疗险和重疾险为保险公司承办,具体报销情况请咨询保险公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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