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吴生
留言日期:
2022-08-14
主题:
外地牌2016.6.1号出厂国五排量汽车迁入深圳
内容:
厦门牌国五排量小汽车迁入深圳,深圳车管所说没有环保信息不给办理上牌,环保局说2022.6.22日后二手车登记环保业务不属于该部门办理。厦门当地没有存档。该怎么补录环保信息上牌???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8-15
答复时间:
2022-08-16
答复单位: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答复内容:

在全国范围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的政策已实施,符合规定的车辆即可向市公安交警局申请办理车辆迁入事宜。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环保达标情况争议情形处置流程的通知》粤公通字【2016】45号第五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办理转籍过程中,车辆环保标准相关问题,由转出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核实、补录、更正。故此类问题应由车主及车管部门协调转出地车管部门核定,建议向车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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