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1.参保人在参保成功后需及时办理金融社保卡并激活,才能在省内异地就医时使用金融社保卡、居民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如医疗机构系统支持)。深圳市目前有19家金融社保卡合作银行。关于办理深圳金融社保卡的相关事宜,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金融社保卡专题详细了解(网址链接:http://hrss.sz.gov.cn/ztfw/jrsbk/)。2.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应当选定本市一家社康中心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在本市选定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普通门诊待遇。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给每位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在市外不享受普通门诊待遇。3.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在省内异地医疗机构住院的,可以直接结算,其中住院起付线为1000元,其余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约为50%左右。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如异地住院费用未能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后,可在费用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深圳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关于医疗费用报销的具体办事流程和所需材料,您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hsa.sz.gov.cn/),进入服务-办事指南-医疗保险专栏详细查看。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