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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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生
留言日期:
2022-07-19
主题:
深圳购房资格标准是否能酌情调整?
内容:
根据条例,非深户购房,需要5年连续社保,期间断交不超过3个月。购房之日前5年内出现社保断缴但不超3个月(含3个月)的、如在购房之日前5年半累计在我市缴纳社保满60个月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
本人2017年4月开始在深圳工作至今,2021年因各类原因,断缴社保4个月,条例上表述是5年半(66个月)累计缴纳60个月,但又要求断缴不超过3个月,导致无购房资格。是否可以考虑允许5年半断缴4-6个月累计缴纳60个月相关人员有购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