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YZC
留言日期:
2022-07-18
主题:
获得新能源指标后,想申请燃油汽车指标
内容:
本人上个月已获得新能源指标,但由于个人原因已更换购买了燃油车,现在能否继续申请燃油车汽车指标? 是否需要先注销掉新能源指标才能申请燃油车指标?若是,则需要怎么操作?网上是否能够操作,若是需要去现场办理注销需要去哪里办理、带些什么资料、是否需要工作日才能办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7-18
答复时间:
2022-07-20
答复单位: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交通运输局已调查核实,具体结果如下:指标的申请类型是申请人自行选择的,请申请人认真选择申请类型。

      指标有效期6个月,逾期未使用视为放弃,增量获得的混动小汽车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指标不使用不会造成任何影响,过期后可再次重新申请。

      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 指标有效期为六个月。指标获得者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感谢您对深圳市交通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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