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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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蒋小敏便利店
留言日期:
2022-06-08
主题:
住房公积金
内容:
如何缴纳住房公积金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6-10
答复时间:
2022-06-13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户籍和非户籍在职职工缴存。职工入职新单位后将由单位专办员为您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相关手续(公积金账号为2开头11位数字),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生效后即可正常缴存公积金。您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关联本人在7家归集银行中任一家银行的I类户银行卡作为您的公积金联名卡。7家归集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农行银行和招商银行。关联银行卡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提取资金将转入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内。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缴存范围之外的,在本市就业的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支付宝市民在线自助渠道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您需办理个人灵活缴存开户的,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位置:深圳),选择“公积金”办理 “灵活就业缴存开户”。每个人员均可设立一个灵活缴存账户(3开头11位数字的公积金账号)和一个强制缴存账户(2开头11位数字的公积金账号),灵活缴存账户和强制缴存账户不能同时处于正常状态。灵活缴存账户开户时需提供本人在7家归集银行中任一家银行的I类户银行卡作为您的公积金缴存指定扣款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设立个人缴存账户时需设定缴存日(20日前任选一天),在每月缴存日前将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足额存入指定账户,并授权开户银行扣款。如灵活就业人员在当月缴存日之后签订《深圳市个人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协议》,则我中心将在次月起从灵活就业人员指定账户中扣款。已过托收日的,可在缴存当月办理缴存登记进行补缴,缴存成功并计入个人账户后缴存金额可计入当月缴存额;未在当月缴存成功的,次月不得再进行补缴。灵活就业人员按《深圳市个人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协议》约定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连续缴存时间自重新缴存月起重新计算。 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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