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zygao
留言日期:
2022-06-01
主题:
关于全国范围取消国五限迁的问题
内容:
2022年5月31号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在全国范围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的相关政策;2022年6月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也发布了『全面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 根据以上能政策通知,我的车是郑州的,符合国五排放;请问领导:本人有深圳小汽车指标,是不是可以迁入深圳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6-02
答复时间:
2022-06-06
答复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您好,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于6月2日致电您沟通。我市现行对车辆排放的要求。根据2018年12月24日发布的《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轻型汽车执行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及补充通知要求,2019年7月1日(含)起,在我市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应当符合国六标准。2023年6月30日前,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互迁。关于“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我所暂未收到相关政策调整的通知,如对二手车转入环保标准有疑问的,可关注环境管理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同时相关政策如有调整我所也将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公众号“深圳交警”、“深圳车管所”等官方平台进行发布,建议您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交警”、“深圳车管所”等官方平台,以便了解最新政策。后续如有车驾管业务疑问,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车管所”或添加车管QQ:(8002222666)在线咨询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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