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谭吉冬
留言日期:
2022-05-23
主题:
个人公积金补缴时间是否有时限
内容:
21年12月21日本人投诉了原单位少缴/未缴2020年11月-2021年4月公积金,原单位于2022年2月25日补缴了我投诉时段的公积金,由于需要个人再进行补缴一部分,主要问题是个人补缴部分我需要于什么时间内补缴完成,如果未完成补缴会有什么影响 请帮忙解答 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5-26
答复时间:
2022-05-27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单位已按要求补缴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sz12329)预约到个人执法补缴通知要求的指定银行网点办理个人补缴业务,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个人执法补缴短信截屏(用A4纸打印)。个人补缴的入账,请注意避开现所在单位的托收日,有未入账的,个人补缴预登记时系统会给予提示,建议3日后再行办理现金缴存和个人补缴的入账手续。  

  未办理个人执法补缴,单位执法补缴部分将被冻结,无法提取,目前个人补缴无时间限制。具体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请查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办事指南-缴存类-补缴业务(个人补缴)。个人补缴业务成功办结后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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