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郑小姐
留言日期:
2022-05-23
主题:
异地就医
内容:
本人情况如下:在广州参保了13年,自22年4月开始受雇方为深圳企业,在深圳参保。目前想咨询: 1.在深圳参保需要到银行办理领取实体社保卡吗? 2.本人受雇于深圳企业,但是疫情长期在广州居家远程办公,就医还是在广州市的医院就诊。想咨询同省不同市的异地就医办理流程?(粤省事的小程序显示我的医保参保地还是广州,办理异地就医(长居地)系统一直提示出错) 3. 在深圳参保,广州就医,是不是无法再享受广州的社会统筹报销(例如 统筹报销45%)?仅能使用医保账户余额 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5-23
答复时间:
2022-05-23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第四十五条规定,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缴交医疗保险费次月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每月20日前申报参保的,按当月参保处理;每月20日后申报参保的按次月参保处理。参保单位、参保人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但其个人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参保人在我市参保成功后应及时办理深圳市的金融社保卡并激活。激活金融社保卡后,符合办理省内常住内地备案的条件为:1.本市户籍参保人在市外长期居住;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在市外长期居住;3.本市直通车企业参保人长期派驻在市外工作。如需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hsa.sz.gov.cn/)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办理,或就近选择一个已承接医保业务的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入服务-办事指南-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人员备案专栏详细查看。如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则不符合办理省内常住内地备案的条件。深圳医保参保人在省内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无论有无办理市外转诊或常住内地备案,均已实现直接结算。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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