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hanhan
留言日期:
2022-05-16
主题:
在网上已查询医疗关系转移后转入地未查询到转移金额
内容:
我于2017年5月在深圳办理了跨省养老保险转移和医保转移,但是目前在我的转入地宜昌市本级查询我的医保缴纳情况,显示统筹范围转入,但是转移金额为零;在深圳医保网站上查询也显示我的医疗关系已于2017年5月10日已转出,转移金额为零,请问我原来医保账户上的钱到那里去了,外省医保关系转移具体是转移什么,如果不能转医保账户里面的金额,请问原来缴纳的金额去那里了,现在是否还能办理转移金额业务,如果不能,请问个人医保账户的钱能否提取,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5-16
答复时间:
2022-05-18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工作人员致电咨询人,向其解释《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关于市医疗保险机构为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的政策法规。因留言人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未建立个人账户,无个人账户转移,咨询人对答复表示感谢。具体回复意见如下: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09]191号)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建立了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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