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哭哭侠
留言日期:
2022-05-05
主题:
办理结婚登记资料要求
内容:
办理结婚登记, 1.如果一方是深户,但是提供资料需要户主首页。但是集体户暂时无法提供户主首页该怎么操作? 2.居住证是龙岗区的是否只有在龙岗区民政局才能办理? 3.龙岗民政局电话一直在通话中,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联系?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5-05
答复时间:
2022-05-05
答复单位:
深圳市民政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当事人提交的户口簿,应当包含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有按照规定加盖的户口专用章和户口登记的日期。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首页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当事人提供的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表)包含户口住址、当事人个人信息、户籍专用章等内容的,可不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如双方均非深圳户口,一方有居住证,根据《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须知》规定: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在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三、龙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为:0755-28948173

如您对民政工作仍有疑问,可随时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咨询。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