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罗先生
留言日期:
2022-04-11
主题:
关于特慢性病认定
内容:
您好,想咨询一下关于深圳医保特慢性病认定,本人为深沪一档医保,目前因工作需要需常驻外地,前期办理过异地就医备案,前段时间在外地三甲医院诊断为银屑病,并经过住院治疗。目前康复仍不理想,目前正在申请办理慢特性病认定,已将相关诊断材料上传社保局小程序。系统提示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和申请表前往具有门诊特定病种认定资质的医院办理认定业务,现有如下问题需要咨询,盼复!
1. 携带相关材料和申请表前往具有门诊特定病种认定资质的医院办理认定业务,是否必须去深圳市内具备认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认定才可以?在外市,外省具备认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认定是否可行?
2.按照国家目前现行政策,三甲医院诊断检测结果要求全国互认。本人近日前往深圳本地某具备认定该病种认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该医院告知本人需在他们医院进行相关检测和治疗才给认定,该行为是否与国家相关法律相违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