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申请办理贷款缩期、变更还款方式、变更还款日期、变更还款账户与变更借款人信息、部分(全部)提前还款等业务。公积金贷款正常,无逾期贷款本息,才能办理。如有贷款逾期的,则需归还全部逾期贷款本息后才能办理(变更借款人信息和变更还款账户除外)。以下为部分(全部)提前还款的相关提示:
(1)每个还款周期只能办理一次提前还款业务,部分提前还款最低限额为5000元,剩余贷款还款方式可选择:①每月还款额不变,贷款期限自然缩短(系统默认方式);②贷款期限不变,每月还款额自然减少。
(2)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借款人可登录“i深圳”APP查看历史贷款记录并下载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贷款全部还清后,借款人可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结清手续及解除抵押等手续。
(3)还款日当日不可办理;还款当期已办理贷款缩期、部分提前还款、变更还款日期、变更还款方式、共同还款人对冲还贷等贷后变更业务的不可再办理部分提前还款,可办理全部提前还款。
(4)借款人办理部分(全部)提前还款前应确保还款账户留存足额资金,如扣款失败,当日将不再发起补扣,借款人需在次日重新申请。
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