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Lancycjy
留言日期:
2022-03-07
主题:
投诉未足额缴纳公积金
内容:
请问受理条件中第三点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提到银行工资流水,社保缴费清单,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这三种证明是都要提供,缺一不可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3-11
答复时间:
2022-03-11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三种证明材料不是缺一不可的,您提供的材料越齐全越能帮助我们更准确的为您计算缴存基数和补缴金额。请您尽量提供您在被投诉单位工作期间的所有的工资发放证明材料,工资发放证明材料包含加盖银行印章的银行工资流水或工资表/工资单(需加盖有单位印章);记录个人社会保险费用缴交情况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个人)》;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其他记录工资发放情况的证明。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转人工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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