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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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留言日期:
2022-03-05
主题:
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
内容:
请问2022年最低工资为2360元,公积金缴纳基数是否有调整,最新政策缴纳比例是多少?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3-11
答复时间:
2022-03-11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额汇缴,且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再变更。一个单位仅能确定一个缴存比例,单位部分缴存比例和个人部分缴存比例相同。目前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

  自2021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34860元(2020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620元×3倍)。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200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2021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相关通知,可查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公积金服务-通知公告。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转人工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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