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匿名网民
留言日期:
2021-12-02
主题:
职工住房公积金
内容:
工厂为我们购买的住房公积金能否申请提高按照我们到手工资标准购买?如果可以,怎样申请?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12-07
答复时间:
2021-12-07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内容:

您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有权督促单位履行按时、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若您所在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请您本人向我中心提供身份证明和争议期间与被投诉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工资收入等相关证明材料,我中心将依证明材料核查处理。预约办理流程:您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sz12329)-立即办-预约-预约申请-投诉单位少缴未缴,再携带相关材料到预约的管理部排队取号办理。

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地址:

1.福田管理部: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2008号侨香村1栋裙楼;

2.宝安管理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288号华丰经济大厦东侧2楼;

3.龙岗管理部:深圳市龙岗区黄阁北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2号楼A201

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转人工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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