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需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基数、所购房产价值、贷款成数、贷款年限等有关。公积金贷款金额最多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且个人申请单笔贷款不超过50万,共同申请人共同参与额度计算的单笔贷款不超过90万。您可以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在线办理入口-个人登录”模块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额度试算,试算结果仅供参考,具体以受理柜台审核结果为准。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等详细内容,可查阅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政务服务-办事指南-贷款类-购买自住住房贷款。
您需预约到我中心管理部办理,中心管理部地址:
福田管理部: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2008号侨香村1栋裙楼
宝安管理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288号华丰经济大厦东侧2楼
龙岗管理部:深圳市龙岗区黄阁北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2号楼A201
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转人工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