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匿名网民
留言日期:
2021-10-20
主题:
充电站项目环评类别
内容:
尊敬的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您好!我公司建设一个电动汽车充电站项目,经查询,此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中“5267”机动车充电销售,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未找到此项目类型,是否纳入环评管理?是否按照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的“161输变电工程”来确定环评类别?此问题已咨询了省生态环境厅,答复: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但具体需向所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特此咨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10-25
答复时间:
2021-10-25
答复单位: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答复内容:
已与市民电话联系,其公司建设一个电动汽车充电站项目,从事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已告知市民根据《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七条,未列入本名录的其他建设项目,无需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备案。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