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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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网民
留言日期:
2021-06-17
主题:
《关于高层次人才业务、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业务相关安排的公告》的疑问
内容:
9月1日前通过人才引进入户的应届毕业生可能要9月之后才符合市级和区级的社保要求,比如区级补贴一般要求半年社保,假如应届毕业生2021年8月入户,2022年2月才满足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的区级补贴要求,请问还能申请区级补贴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6-18
答复时间:
2021-06-18
答复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你好,新引进人才补贴的对象的受理条件如下:

新引进人才应当在首次引进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1日为判断时点;(3)具有深圳户籍;(4)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5)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有关新引进人才补贴业务请参阅我局网站有关栏目: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南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55832485344051102600001。也可联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部门: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咨询电话:88123602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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