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匿名网民
留言日期:
2021-02-04
主题:
公司之前没有按照工资全额缴纳,最近提高了缴存基数,可以让公司补缴之前的公积金吗?
内容:
从进公司开始,公司为我缴纳公积金,但是没有按照工资的全额缴纳,最近我向公司申请了提高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工资全额缴纳,那我可以向公司申请补缴提高基数之前的公积金吗?补缴的公积金可以用于住房贷款可贷额度计算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2-05
答复时间:
2021-02-05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内容:
您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1938元。最低不得低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即2200元。职工有权督促单位履行按时、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基数、所购房产价值、贷款成数、贷款年限等有关,具体以柜台审核为准。

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0转人工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