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匿名网民
留言日期:
2021-01-07
主题:
添加环保信息
内容:
我取得深圳市小汽车调控指标,由惠州粤L办理迁入深圳时提示没有添加环保信息,车管所回复没有环保信息无法办理迁入,在环保局网站添加网站信息时提示“环保部不存在该车辆的公开信息”,咨询环保局075583127392电话,说只录入2017年1月1日之后的车辆信息,我车辆是2016年9月份的,在环保部网站https://oinfo.vecc.org.cn/ovehicle/queryOvehicle.jsp可以查询到我车辆信息是5结算的。我该如何录入车辆环保信息?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1-07
答复时间:
2021-01-07
答复单位: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答复内容:
 一、珠三角区域的轻型汽车符合“2023年6月30日前,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政策的机动车,属于国五排放标准的国产轻型汽车,我单位已将环保数据共享给车管部门,该类车无需到我单位窗口进行排放标准认证,请直接到车管部门办理相关入户手续;属于国五排放标准的进口轻型汽车(2017年1月1日前进口),请车主准备好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货物进口证明书》或《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等相关资料信息,因现在疫情非常时期,我单位开通咨询电话(0755—83127392),在致电人工查询后,确需进行环保排放标准认证的,带齐相关资料前往机动车环保服务大厅办理,地址:福田区上梅林梅坳六路 6 号一楼机动车环保服务大厅。 二、非珠三角区域的轻型汽车迁入我市须满足国六(b阶段)排放标准。凡在我市办理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市民需登录机动车环保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并录入机动车环保信息,录入信息成功后系统将在24小时内发送给车管部门办理相关业务使用。该管理系统无需预约,具体操作请市民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生态环境→网上办事→机动车环保信息管理→按照提示完成注册录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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