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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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网民
留言日期:
2020-12-09
主题:
关于异地退役军人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转移情况事
内容:
尊敬的退役军人事务局: 我于2019年12月退役,服兵役8年,退役安置地在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在安置地将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关系转隶过程中,被告知需将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转隶到工作地并由工作地相关业务部门接收。今年6月来深工作,同期缴纳深圳五险一金,现参保状态正常。出于生活保障方面的考虑,需将服役期间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转入到现工作地。 2020年12月9日,前往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办理相关业务,被告知不在其业务范围内,并建议通过深圳退役军人事务局处理相关业务。现想通过贵部了解相关业务的办理流程。 附: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 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 士官退出现役证 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居民身份证 望贵部告知办理事宜。翘首为盼,翘首为盼!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12-09
答复时间:
2020-12-09
答复单位: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在您服役时,部队为您缴纳了养老保险。在您退役时,部队应将养老保险转到安置地基金账号上,并将《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原件、《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等交给您,由您交给安置地安置部门。安置部门再转交给社保部门,由社保部门办理社保接续工作。您安置地非我市,建议您向您退役安置地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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