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匿名网民
留言日期:
2019-04-11
主题:
建议调整深圳公积金贷款额度
内容:
深圳的公积金制度自2012年实施以来,效果显著社会反映良好,但是个人及家庭最高贷款上限分别为50万和90万,不仅无法同北京上海等国内一线城市相比,就连东莞等二线城市都比深圳的贷款额度高。现实情况是同2015年暴涨后的深圳房价相比,目前的贷款额度明显不足,无法更好的发挥作用,建议主管部门充分考虑民意尽快上调公积金贷款上限(至少上浮到120万才比较合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19-04-15
答复时间:
2019-04-15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本规定中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倍数、每月还贷额度占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比例、信用标准、首付款比例等指标,应当根据国家、省、市住房政策及本市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情况适时调整。”请您关注我中心网站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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