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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大鹏新区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通告

信息来源:大鹏新区 信息提供日期:2020-04-23 10:1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结合新区实际,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牵头草拟了《大鹏新区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1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话共收到反馈意见建议3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二)建立财政产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与创新创业、新兴产业类子基金投资项目对接机制;(三)建立财政产业专项资金与引导基金投资联动机制,形成协同效应”,鉴于对接机制和联动机制形成协同效应可以视为一个整体,建议删除第二款,保留第三款。

  经研究后采纳情况如下:采纳,已删除第二款。

  二、关于征求意见稿中建议将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制订投资公司章程修改方案,报出资人审议。协助拟订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资金监管等引导基金投资经营管理相关制度。

  经研究后采纳情况如下:采纳,已修改第十条中的相关条款。

  三、关于征求意见稿中第八条“常设成员单位包括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科创经服局”,鉴于“三岛一区”为新区发展战略目标,全域性、国际化的旅游产业为新区核心重点发展领域,建议将文化旅游行业主管部门纳入常设成员单位。

  经研究后采纳情况如下:采纳,已在第八条中增加相关内容。

  特此通告。

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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