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机动车抵押登记、机动车注销抵押登记 |
法律依据 |
《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
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符合规定的,即可申请 |
条 件 |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一)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 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二) 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办理抵押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3、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四)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解除抵押登记。 本文所称“一日”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机动车抵押登记日期、解除抵押登记日期可以公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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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一)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 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二) 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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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抵押人、抵押权人、经办单位、经办人分别签字、盖章); |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程 序 |
1、填写表格; 2、提交所需资料,领取受理回执; 3、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
时 限 |
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抵押登记内容;
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注销抵押内容和注销抵押的日期。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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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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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 费 |
100元/辆次 |
| 年审或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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