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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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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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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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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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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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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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公开、精准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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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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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规章100%公开和解读;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印发或联合印发的规范性文件100%公开和解读;其他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性文件要不断提高公开和解读的数量、比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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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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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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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政策解读“三同步”;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要在政府网站同步公布、关联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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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常务会议的公开议题,在会后进行发布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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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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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起草部门原则上要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等形式进行解读,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要跟进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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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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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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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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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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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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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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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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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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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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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与新闻宣传、网信、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应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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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强解读回应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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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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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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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起草部门要积极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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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推进政策解读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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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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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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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全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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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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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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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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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符合基本国情和客观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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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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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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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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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度、听证事项目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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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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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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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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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加快修订《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公示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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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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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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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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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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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我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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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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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督查室、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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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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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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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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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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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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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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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加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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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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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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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动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的全文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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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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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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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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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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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府〔2019〕36号)精神,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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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集中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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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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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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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利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执法流程、执法结果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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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加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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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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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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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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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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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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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加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的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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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住房建设局、商务局、科技创新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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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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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坚决防范金融、房地产、产业链、科技领域等方面风险,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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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加强精准脱贫方面的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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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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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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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产业扶贫、造血式扶贫任务,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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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加强污染防治方面的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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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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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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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2019年“水污染治理决战年”、“深圳蓝”可持续计划、垃圾处理难题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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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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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精准传递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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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住房建设局、人力资源保障局、科技创新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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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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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进一步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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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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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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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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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双公示”信息数据标准,及时、准确、无遗漏地向社会公开,应示尽示。2019年底初步建成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2020年上半年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监管全覆盖、联合监管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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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加大政务服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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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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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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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和“i深圳”等集成式、一站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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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加大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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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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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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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取消证明事项公开和宣传工作,2019年11月底前完成涉企涉民办事证明文件“兜底规定”清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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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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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梳理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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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民政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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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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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化细化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综合利用各类专业化平台,创新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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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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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人力资源保障局、退役军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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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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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的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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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及时公开教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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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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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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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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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及时公开医药、医疗方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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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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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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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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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及时公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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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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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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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进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信息补录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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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细化财政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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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公开财政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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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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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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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市、区政府部门财政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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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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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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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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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有关规定,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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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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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政务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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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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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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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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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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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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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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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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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按时保质推进我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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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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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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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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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深化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改版升级,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版块建设,充分体现“五公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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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部署地级市政府门户网站IPv6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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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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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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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部门门户网站IPv6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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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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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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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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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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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相关工作机制,做好开设撤并、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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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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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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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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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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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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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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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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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创办公报的区2019年底前要创办到位;推动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逐步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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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推进网上数据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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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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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历史政府公报入库管理,方便群众查阅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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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建立健全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向政府公报编辑部门报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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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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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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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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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适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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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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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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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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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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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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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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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升实体办事大厅“一窗通办”服务水平,年底前实现市区级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全面推行线上“一网通办”,2019年底前市、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分别不低于95%、80%,2020年底在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方面实现4个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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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全面推广“i深圳”办事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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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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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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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底前,实现“i深圳”便民服务项目超过1100项,通过“i深圳”加强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结果等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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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优化丰富“深圳政府在线”英文版网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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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外办、气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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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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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深圳政府在线”英文版网站信息公开服务,推动有关政府文件、气象等便民服务信息的英文版展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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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不断优化政务热线咨询投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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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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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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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市“12345”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问答知识库,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办事指南、办事结果等信息公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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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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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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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理顺和完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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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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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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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以改革创新破除制约政府信息共享、政府数据开放、政务服务优化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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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加强信息公开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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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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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政府要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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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强化工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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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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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国办发〔2019〕14号、粤府办〔2019〕9号文件精神,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府运行、业务管理有机融合,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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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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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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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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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新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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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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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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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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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指南等配套措施,进一步补充完善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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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建立健全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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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市、区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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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各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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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卫生健康、医保、文化旅游、供水、供电、供气、国有企业等行业、系统主管部门2019年底前进一步健全完善针对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在门户网站开设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集中公开单位名单、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网点地址、联系方式、投诉举报渠道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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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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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推广基层试点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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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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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领域的主管部门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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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对接国家部委下发的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对照标准规范,不断完善各领域公开程序、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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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积极探索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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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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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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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思路、打造亮点,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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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相关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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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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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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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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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并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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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明确公开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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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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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落实行政机关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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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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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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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提交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各区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面展现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并向社会公开,不断提升年度报告的规范性、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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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开展“政务公开交流”约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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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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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向《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电子刊物投稿,加大经验做法交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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