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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33823/2018-0001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8-08-03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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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8-08-03  浏览次数:-

  自2016年10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即“深八条”)政策以来,深圳市坚决落实各项调控措施,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年3月,针对二手市场投机炒作,市规划国土委、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信息互通查询机制规范购房融资的通知》(即“三价合一”政策),打击二手房“阴阳合同”、“偷税漏税”行为,压缩房地产投机生存空间。近期,我市房地产市场基本平稳,新建商品住宅价格连续21个月环比下降,二手房交易市场乱象初步得到治理。但是,房地产市场形势还不稳定,市场投机炒作仍然存在,特别是新房市场,近期出现了企业参与炒房、个人借助离婚炒房、利用商务公寓炒房等现象,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在此背景下,市委市政府本着“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结合本市实际,发挥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是企业限购。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停企事业法人单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是商务公寓限售。各类新供应用地上建设的商务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个人、企事业单位新购买的商务公寓5年内限售。

  三是个人限售。居民家庭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3年内限售。

  四是抑制离婚炒房。购房人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贷款,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七成;但离婚前无房无贷仍按三成执行,仅有1套房按五成执行。

  二、政策解读

  (一)关于企业限购。近期,一些热点项目以公司名义购房的数量占到了房源总套数的20%以上,部分手握大量资金的买家通过注册公司摇号购房,对刚需形成挤压。为此,我市借鉴北京、上海等城市做法限制企业购房。一是有利于堵住漏洞,避免个人绕开限购政策进行炒房;二是有助于“摇号购房”的公平性,防止企业“与民争利”。

  (二)关于商务公寓限售。近五年,我市成交再转手的商务公寓占总成交规模的70%左右;近一年半,企业购买一手商务公寓占总成交规模的16.9%,个人和企业炒作商务公寓比较明显。2017年以来,北京、上海、广州均加大力度,抑制商务公寓投机炒作。该政策的出台,一是有利于抑制投机,堵住社会资金炒作商务公寓;二是确保产业用地供给,发挥商务公寓基本配套作用;三是增加租赁供应,促进企业和个人持有商务公寓出租经营。政策的实施,但对规范市场、抑制炒作、保证未来产业发展空间,具有积极的意义。

  (三)关于个人限售。经统计,2017年我市产权两次转移时间不满3年的住房占二手房总成交量的46%,二手房炒作较为明显。近两年,北京、成都、西安等50多个城市出台了住房限售政策,抑制市场炒作、稳定房价预期。该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抑制短期炒作和非理性购房,防止未来过度抛售可能导致的经济风险。政策仅对新房限售、未追溯已购住房,有利于住房合理流动。

  (四)关于抑制离婚炒房。今年以来,我市离婚人数增长较快,存在通过离婚规避“深八条”限购、限贷政策投机炒房的问题。目前,北京、广州等多个城市已出台类似政策,限制借助离婚炒房。该政策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补上政策漏洞;有利于避免“一刀切”对刚需的伤害,也有利于框正社会伦理和公德。

  此外,《通知》还提出了要加大市场整顿力度,打击侵害群众利益、治理市场乱象等措施;提出引导开发企业采取“线上公证摇号”、“线下公证选房”等摇号购房模式。这些措施,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落实住房建设部等七部委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要求,保证我市房地产市场公开、公平、公正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