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局机关文秘、综合调研、信息、保密、档案、收发、接待、后勤、综合协调、信访、议案提案办理、宣传报道、统计和局机关其他日常政务。
主要负责人:温文华
电 话:83168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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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局党务、纪检、宣传、人事、外事、劳资、福利、保险、离退休、教育培训、机构编制、行政监察及工、青、妇、计划生育等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全行业职称评聘与改革工作。
主要负责人:娄和儒
电 话:83168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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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财政法规、制度,编制部门预算方案,经批准后的执行。负责交通专项资金计划的编制及使用的监督管理;执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指导交通规费征缴工作;组织局属单位内部审计;监管局属事业单位资产;负责组织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主要负责人:李爱淇
电 话:8316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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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拟订行业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行业法规、规章的起草送审工作并协助有关法案的协调、审议工作;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修改并办理有关协调送审工作;负责本局重要文件的法律审查;负责行业法规的行政解释、清理和汇编工作;负责行业行政执法、执法制度建设及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本局行政处罚案件引起的听证,协调和指导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事宜;审核本局下属执法单位对重大的行政违法案件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负责本市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
主要负责人:罗小虎
电 话:8316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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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编制全市交通、港口及交通枢纽场站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基础设施规划;负责交通、港口和公路基本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的预审或审查;负责全市交通、港口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和开工报告的审核或审查工作;负责全市交通、港口基本建设市场监管,根据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提出交通、港口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资质的意见;依法监督交通、港口建设工程的设计、监理和施工招投标工作;组织、协调交通、港口、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和定额管理;办理交通、港口建设项目的开工许可证,组织建设项目的交工与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及评估工作;协调铁路、民航、轨道交通等交通和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深圳港港区和规划港区范围内的岸线和水陆域使用;负责公共交通场站和公路客货运场站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基建项目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主要负责人:赵一平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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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起草交通运输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监督执行机构执行;负责全市交通运输方面的行业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组织交通行业的重大科技项目的开发和推广运用;制定行业服务考核标准和办法;协助组织全市春运和政府指令性交通保障工作;组织起草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宏观发展产业政策;拟定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起草出租小汽车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协调公路、水路、铁路、民航、轨道交通、民航等各种运输方式,组织联合运输、集装箱运输、物流配送,执行国家指令性运输计划和紧急、重点物资的运输安排;负责出入境运输公路运力、运量的调查及协调工作;协调建立轨道交通与地面各种城市交通方式之间的运作和接驳体系,制定相关发展计划和接驳运行管理方案;参与指导全市城市公交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局窗口服务机构有关业务。
主要负责人:高旭敏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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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起草有关港口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监督执行机构执行;组织制定深圳港口及其相关服务业的产业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港口企业按国际惯例运作,推动行业发展;组织港口的多式联运;指导、监督港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组织港口重大科技项目的开发和推广运用;协调港口的引航工作;协调抢险救灾、军事物资及国家指令性运输物资的港口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港口企业营运中出现的需政府部门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负责深圳港口与国内外港口间的协作与交流;收集国内外港口经济信息和资料,综合深圳港的有关信息和资料并定期对外发布。
主要负责人:董燕泽
电 话:83168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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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空港委的各项决议、决定,及时检查和总结机场建设、管理和业务发展的情况,定期向空港委(办)报告;贯彻和落实有关机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机场管理的实际和空港委的要求,草拟有关机场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参与组织编制和修订机场总体规划,协调有关部门推进机场的基本建设项目;负责研究民航运输业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收集国内外民航运输业的发展信息,组织机场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机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市政府和空港委决策提供参考;联系上级民航主管部门,协调上级民航主管部门及驻场单位和机场关系;研究机场业务的发展方向,指导本市民航业务的拓展工作,推动机场与国内外机场和航空公司的交流与合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协调机场地区有关单位和查验单位有关工作;承办市政府及空港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负责人:王穗初
电 话:8316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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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拟定物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拟定重点物流项目、物流企业认定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市财政部门监管物流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协调物流园区规划、建设工作以及入园重点物流建设项目有关扶持政策的落实;组织建设公共物流信息平台,组织物流行业应用技术推广和统计工作;协调全市邮政行业有关工作;承担市现代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主要负责人:吴晓明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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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监督执行机构执行;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划、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检查和指导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统计汇总上报各项安全指标与信息;对常规性和季节性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与监督,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监督、指导本局分管的市安全重点防护单位、危险品运输、装卸、仓储及公用型客运场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落实;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防范方案,参与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负责汽车维修、驾培行业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协调、指导对汽车维修、驾培行业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
主要负责人:李汉君
电 话:83168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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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路、铁路、民航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公路客运、城市公交年度发展计划及客运管理政策和办法。
二、依据权限管理公路客运及服务业项目(含班车旅客运输、客运场站、旅游旅客运输、包车旅游旅客运输、客运代理、出入境客运)设立;负责公路客运经营权的授予、延期和撤销;负责公路班车客运线路经营权的授予、延期及撤销,负责新线开设、旧线调整管理工作。
三、负责公路客运、城市公交动力的调控、转让和更新的管理;协助市局制定指导性车辆技术标准和车载服务设施标准,审核和监督车辆外观和车身广告。
四、负责城市公共交通经营项目、经营线路、服务巴士和汽车租赁的管理,负责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权的授予、延期和撤销。负责公交配套服务设施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铁路、民航客票代售点的管理,负责铁路、民航客运代理经营权的授予、延期和撤销。
六、按照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负责客运企业资质的管理,负责公路客运场站的管理和等级申报。
七、依据权限管理全市旅客运输各种牌证;负责全市各类旅客运输及客运服务业信息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工作。
八、负责监督、检查客运行业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开展行业窗口单位、安全生产重点防护单位及公用型客运场站安全工作的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
九、负责客运行业年度审验和春运组织实施工作。会同运政监督分局监督检查客运业户的经营行为、营运证照、经营范围及执行运价与使用票证的情况,维护客运秩序。
十、协助市局有关处室做好铁路、民航客运的协调管理工作;协助规费征稽办公室组织旅客运输管理费的征收工作;协助应急、抢险和战备人员的运输工作。
十一、承办市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负责人:黄正才
电 话:25527762
办公地址:罗湖区爱国路爱国大厦4-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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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货物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物流产业长期规划和发展计划。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货运发展规划、宏观调控政策和年度计划,以及全市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服务业的管理政策和办法。
二、负责管理公路货运与服务业(不含水路运输服务业、国际货代业,下同)及铁路和民航货代经营企业设立及经营权的授予、延期和撤销工作。
三、负责货物运输和服务业信息收信、分析、统计和汇总上报工作。
四、负责公路危险品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和运输车辆的管理。
五、负责全市非营业性与外市驻深货物运输车辆的管理。
六、负责出入境货物运输管理和规费征缴工作的组织、监督;负责公路货运和服务业的年审工作。
七、监督、检查货运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开展行业重点防护单位及货运场站安全工作的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
八、会同运政监督分局做好货物运输和服务业运政稽查工作。
九、协助市局有关处室做好铁路、民航货运和邮政的协调管理工作;协助规费征稽办公室组织货物运输管理费的征收工作;协助抢险、战备物资的运输工作。
十、承办市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负责人:钟庚赐
电 话:26691536
办公地址:南山区蛇口花果路30号运政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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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路运输和港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规划、年度计划及管理政策和办法。
二、负责全市港口企业、水运企业及服务企业(含水路客货运输、国内船舶代理、水路客货运输代理、船舶设计、船舶维修制造、船舶租赁、船舶贸易、船舶拖带服务及运输咨询、国际船舶代理)设立的管理,负责水路运输及服务业经营权的授予、延期和撤销。
三、负责港口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及服务业的年审年检工作;负责集装箱国际班轮航线的审核。
四、负责国际货运代理和境外航运企业在深设立办事机构的经营权立项的管理;负责水运企业、港口企业从事危险品货物运输、装卸、存储的经营资质以及货物的种类、数量的管理。
五、负责检查督促水运、港口企业完成抢险物资、军事物资和国家、省市指令性生产计划物资的装卸和疏运工作。
六、负责港口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港口岸线和水陆域的航道、锚地的监督管理;协调航运、拖轮、船代、货代、理货、引航等企事业单位与港口企业之间的关系;协助开展集装箱多式联运和物流发展工作。
七、负责水运企业、港口企业和服务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开展对分管的行业安全生产重点防护单位监督和检查。
八、负责水运、港口及相关企业有关资料和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与传递工作。
九、协助港口、水域的环境保护。协助规费征稽办公室组织水路运输、港口企业和服务业各种规费的征缴或代征工作。会同运政监督分局开展行业稽查工作。
十、承办市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负责人:周天麟
电 话:83797213
办公地址:福田区滨河路229号海安中心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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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汽车摩托车维修、机动车清洗、驾校驾驶员培训学校行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履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汽车摩托车维修、机动车清洗、驾驶员培训学校行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管理方法。
二、负责汽车摩托车维修、机动车清洗、驾驶员培训学校行业经营权的管理。
三、负责汽车摩托车维修、机动车清洗业户经营行为、经营条件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进行年度审验和行业统计工作。
四、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经营行为、经营条件和培训质量的监督、检查,并进行年度审验和行业统计工作。
五、负责营运车辆二级维护、技术等级评定的管理,以及汽车维修企业开展在用车辆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管理。
六、负责监督、检查汽车摩托车维修、机动车清洗、驾驶员培训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重点防护单位安全生产的现场指导、监督和检查。
七、会同运政监督分局开展行业运政稽查工作。
八、承办市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负责人:陈剑钊
电 话:
办公地址:福田区滨河西路忆新街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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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出租小汽车运输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贯彻省、市有关出租小汽车的收费规定,协助拟定具体规费标准,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二、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出租小汽车行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运力投放计划及行业管理的法规性文件、实施细则。草拟全市出租小汽车企业准入、退出条件、资质评定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出租小汽车运输市场调查和综合统计工作,为上级制定运力投放计划提供依据,落实新车投放、车辆审验和车辆更新实施工作。
四、负责出租小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资格审核工作,指导、监督出租车岗前培训工作。
五、负责出租小汽车行业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科技管理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行业文明优质服务评选表彰工作。
六、组织出租小汽车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组织实施从业人员业务知识考试、技术考核工作。核发驾驶员资格证书和驾驶准许证。负责出租小汽车驾驶员的资格审定和年度审验工作。
七、参与草拟全市出租小汽车场站的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市出租车行业协会工作。
八、参与全市出租小汽车营运牌照有偿使用制的组织实施,草拟出租小汽车营运牌照管理规定,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九、会同运政监督分局依法监督检查营运车辆、驾驶员经营行为、营运证照、经营范围及收费与使用票据、服务质量等情况,受理群从来信来访和投诉工作。
十、承办市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负责人:李晓唯
电 话:83799021
办公地址:福田区滨河路229号海安中心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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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全行业具体执行有关行政规章及实施细则的情况,纠正违章违规的经营行为,维护交通运输的市场秩序。
二、负责道路、水路客货运力与服务业、铁路、民航服务业、邮政、城市公交、出租小汽车、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驾驶员培训学校行业、交通规费中违章行为的稽查工作。
三、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违章行为的依法处罚工作。
四、负责管理下属的交管站和交通公路规费稽查站。
五、负责各类稽查信息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与传递工作。
六、会同各专业分局开展年审、征费和安全监督工作。协助交通站备办公室开展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的交通保障工作。协助市局有关处室开展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七、承办市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负责人:蔡展强
电 话:
办公地址:南山区关口路运管大楼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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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军委的战略方针和国家关于交通战备和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市交通战备的法规、规章和实施细则,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规划全市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对全市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与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
三、拟定全市交通保障和应急计划,组织交通保障和应急队伍,负责战备运力动员和征用。
四、制定、实施全市的交通战备物资储备计划,根据党、政、军领导指示,负责全市交通战备物资储备和调动工作,为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提供交通保障。
五、管理全市交通战备经费、物资,组织交通战备演练,开展交通战备宣传教育。
六、组织全市交通战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交通战备的通信组织。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小汽车定编的方针、政策、规定,负责实施《广东省小汽车配备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细则。
八、负责对全市小汽车实行编制定额管理,建立小汽车定编管理制度及检查措施。对定编管理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购买小汽车进行管理。
九、负责未列入定编单位购买小汽车《未列定编小汽车使用证》的核发和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小汽车定编证》和《未列定编小汽车使用证》使用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小汽车进行处理,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建立全市小汽车定编管理档案,统计和上报全市小汽车定编和管理情况。
十一、完成上级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要负责人:孙甫伶
电 话: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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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组织监督检查。
二、编制全市交通规费征稽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港口建设费、公路客运管理费、水运管理费、出入境客货运输管理费的征管工作。
四、负责全市交通规费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会同运政监督分局开展规费稽查工作。
六、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主要负责人:曾广清
电 话: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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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承担窗口服务工作,负责受理各项审批、核准、备案、登记、缴费、领证、咨询及一般违章处理等业务。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业户提供宣传和咨询服务。
二、受理单位和个人申报各项交通运输、港口行业经营项目的材料,按照管理范围与权限分别转递市局或执行机构办理,并跟踪反馈。
三、负责向业户传递市局或执行机构的批复资料;发放表格、登记核发牌证等工作。
四、负责二级维护签章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签章。
五、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交通规费的征收工作,并办理相关证照。
六、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委托,按管理权限处理违章。
七、负责收集、整理交通信息资料,统计汇总上报。协助专业分局做好相关行业年审的核对、签章工作。
八、承担市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负责人:刘建新
电 话:25111916
办公地址:罗湖区文锦渡锦联路14号运通大楼5-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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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承担窗口服务工作,负责受理各项审批、核准、备案、登记、缴费、领证、咨询及一般违章处理等业务。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业户提供宣传和咨询服务。
二、受理单位和个人申报各项交通运输、港口行业经营项目的材料,按照管理范围与权限分别转递市局或执行机构办理,并跟踪反馈。
三、负责向业户传递市局或执行机构的批复资料;发放表格、登记核发牌证等工作。
四、负责二级维护签章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签章。
五、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交通规费的征收工作,并办理相关证照。
六、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委托,按管理权限处理违章。
七、负责收集、整理交通信息资料,统计汇总上报。协助专业分局做好相关行业年审的核对、签章工作。
八、承担市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负责人:王任意
电 话:83587086
办公地址:福田区车公庙福安大厦B区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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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承担窗口服务工作,负责受理各项审批、核准、备案、登记、缴费、领证、咨询及一般违章处理等业务。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业户提供宣传和咨询服务。
二、受理单位和个人申报各项交通运输、港口行业经营项目的材料,按照管理范围与权限分别转递市局或执行机构办理,并跟踪反馈。
三、负责向业户传递市局或执行机构的批复资料;发放表格、登记核发牌证等工作。
四、负责二级维护签章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签章。
五、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交通规费的征收工作,并办理相关证照。
六、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委托,按管理权限处理违章。
七、负责收集、整理交通信息资料,统计汇总上报。协助专业分局做好相关行业年审的核对、签章工作。
八、承担市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负责人:张裕珍
电 话:25229484
办公地址:盐田区沙头角梧桐路10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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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承担窗口服务工作,负责受理各项审批、核准、备案、登记、缴费、领证、咨询及一般违章处理等业务。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业户提供宣传和咨询服务。
二、受理单位和个人申报各项交通运输、港口行业经营项目的材料,按照管理范围与权限分别转递市局或执行机构办理,并跟踪反馈。
三、负责向业户传递市局或执行机构的批复资料;发放表格、登记核发牌证等工作。
四、负责二级维护签章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签章。
五、.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交通规费的征收工作,并办理相关证照。
六、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委托,按管理权限处理违章。
七、负责收集、整理交通信息资料,统计汇总上报。协助专业分局做好相关行业年审的核对、签章工作。
八、承担市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负责人:蒋节农
电 话:26883828
办公地址:南山区蛇口花果路30号运政大楼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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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承担窗口服务工作,负责受理各项审批、核准、备案、登记、缴费、领证、咨询及一般违章处理等业务。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业户提供宣传和咨询服务。
二、受理单位和个人申报各项交通运输、港口行业经营项目的材料,按照管理范围与权限分别转递市局或执行机构办理,并跟踪反馈。
三、负责向业户传递市局或执行机构的批复资料;发放表格、登记核发牌证等工作。
四、负责二级维护签章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签章。
五、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交通规费的征收工作,并办理相关证照。
六、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委托,按管理权限处理违章。
七、负责收集、整理交通信息资料,统计汇总上报。协助专业分局做好相关行业年审的核对、签章工作。
八、承担市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负责人:黄煌辉
电 话:83168213
办公地址:福田区竹子林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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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息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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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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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及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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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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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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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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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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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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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计划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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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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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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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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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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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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