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
深圳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关键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
2021年5月2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提出深圳要率先基本建成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努力打造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典范
科学立法
作为拥有特区立法权和设区的市立法权的城市,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等一批全国首创性法规
个人破产制度破冰
深圳率先在全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是具有改革意义的“破冰”之举
政府服务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作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深圳致力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提供更加精准化、智能化的政府服务,吸引全球创新资源纷至沓来。
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219.5户
每万人拥有企业1288家
平均每10人中就有1名创业者
全市通办
深圳政务服务事项80%以上“全市域通办”、90%以上“掌上办”
社会治理
法治化,是城市社会治理的底色。深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会问题,并综合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智慧城市
作为“最互联网的城市”,深圳致力于打造国际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和“数字中国”城市典范,成为全球数字先锋城市。
全面打造智慧民生保障体系,让城市更智慧、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