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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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其他变更

信息来源:南山区 信息提供日期:2008-10-28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与其它公司合并 

  

  1、预报须提交的文件、材料

  (1)各合并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报告(各1份,打印、企业盖章);

  (2)公司合并协议(原件1份,各合并企业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资者盖章);

  (3)各合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关于公司合并的决议(原件各1份,打印,合并企业最高权利机构成员签字);

  (4)各合并企业成立的批准或核准文件及变更事项的批准或核准文件(复印件各1份),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复印件1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企业盖章);

  (5)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

  (6)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各合并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1份);

  (7)公司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原件各1份);

  

  2、预申报获准并在省级以上报纸第一次公告合并之日起九十天后,继续申报须提交的文件、材料(公告格式可在贸工局网站下载)

  (1)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或其他省级以上报纸三次登载合并公告的刊报(原件各1份);

  (2)公司通知其债权人的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3)因合并而解散的各企业对债务清偿情况说明(原件各1份,打印,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盖章);

  (4)合并后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对因合并而解散的各企业的未清偿债务提供的偿债担保文件,存续公司出具担保书(打印,企业法人签字,企业盖章);新设公司在其企业合同、章程上订立偿债担保、债务承继条款;

  (5)市工商局核发的合并后新设公司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

  * (6)合并后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的企业合同、章程(原件各4份,外资企业免交合同);

  (7)各合并企业的批准证书(正本及副本2)原件;

  * (8)填报合并后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批准证书存根》(原件1份)。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分立 

  

  1、预申报须提交的文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报告(原件1份,要说明有无经济纠纷及已否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打印,企业盖章);

  (2)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关于公司分立的决议(原件1份,打印,最高权力机构成员签字);

  (3)因公司分立而拟存续、新设的公司签订的公司分立协议(原件1份,申报企业各方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资者盖章));

  (4)企业成立批文及其他变更批文(复印件各1份),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各1份,加盖企业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1份,加盖企业公章);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复印件各1份,外资企业只提交章程);

  (5)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

  (6)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各合并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1份);

  (7)公司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原件各1份);

  (8)分立后新设企业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

  

  2、预申报获准并在省级以上报纸第一次公告合并之日起九十天后,继续申报须提交的文件、材料(公告格式可在贸工局网站下载)

  (1)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或其他省级以上报纸三次登载分立公告(包括调低注册资本)公告的证明(原件各1份);

  (2)申报企业债务清偿情况说明(原件1份,打印,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盖章);

  * (3)分立后的合资、合作企业合同、章程(原件各4份,打印、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资各方盖章);分立后的外资企业章程(原件4份,打印,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资者盖章);

  (4)申报企业的批准证书(正本及副本2)原件;

  * (5)各分立后企业各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批准证书存根》各1份。

  

  申请调低投资总额、注册资本 

  

  1、预申报须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关于调低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申请报告(原件1份,打印、企业盖章);

  (2)企业董事会或企业权利机构关于调低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决议(原件1份,打印,董事会成员或企业权利机构成员签字);

  (3)企业成立的政府批文及其它变更批文(复印件各1份);

  (4)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复印件1份);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企业盖章);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已有的最近的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

  (7)审计报告(含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的申报前两个月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复印件1份));

  (8)经政府批准的合同、章程(复印件各1份);

  (9)企业有否经济纠纷,且是否已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说明1份(打印,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盖章)。

  

  2、获得初步批准答复后并在省级以上报纸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天后提交以下材料(公告格式可在贸工局网站下载)

  (1)《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或其它省级以上报纸上在30日内三次登载调低注册资本公告的证明(原件各1份);

  (2)企业债务清偿情况说明和对可能仍未清偿债务的承担担保书(原件1份,打印,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盖章);

  (3)各方投资者就减资事项签订的补充合同、章程(原件各4份,打印、投资者法定代表签字、投资者盖章,外资企业只提交补充章程);

  (4)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及副本2)原件;

  * (5)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批准证书存根》(1份,只填写变更事项)。

  

  异地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迁入深圳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报告 (原件1份,打印,企业盖章);

  2、企业董事会或企业权利机构决议 (原件1份,打印、董事会成员或股东会成员签字);

  3、企业成立的批准或核准文件及变更事项的批准或核准文件(复印件各1份);

  4、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复印件1份);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企业盖章);

  6、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为企业出具的最新的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

  7、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提交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原合同、章程及补充合同、章程(复印件各1份);外资(独资)企业提交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原章程(含补充章程)(复印件1份);

  8、对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项目,提交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批文(原件、复印件各1份)。

  9、如涉及名称变更,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

  10、各方投资者签订的有关修改内容的补充合同、补充章程 (原件各4份,打印、投资者法定代表签字、投资者盖章,外资企业只提交补充章程);

  * 11、《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批准证书存根》1份。

  

  深圳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迁出深圳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报告1份(打印,申报企业盖章);

  2、企业董事会或企业权利机构决议原件1份(打印、董事成员或股东会成员签字);

  3、企业成立的批准或核准文件及变更事项的批准或核准文件(复印件各1份);

  4、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副本2)原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企业盖章);

  6、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为企业出具的最新的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

  7、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提交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原合同、章程(含补充合同、章程)(复印件各1份);外资(独资)企业提交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原章程(含补充章程)(复印件1份);

  8、深圳市国税局出具的《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歇业)申请表》、深圳市地税局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清查检查结果表》(复印件1份,企业盖章);

  9、迁入地政府审批机关关于同意企业迁入的征询意见函(原件1份)。

  

  申请办理投资者股权质押 

  1、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报告(原件1份,打印,企业盖章)

  2、 企业董事会或企业权利机构及其他投资者关于同意出质投资者将其股权质押的决议(原件1份,打印,董事会成员或股东会成员签字);

  3、 出质投资者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合同(原件1份);

  4、 出质投资者的出资证明书(原件1份);

  5、 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为企业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6、 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及副本2原件;

  7、 质权人营业执照或开业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或代表人签字);

  8、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企业盖章);

  9、《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批准证书存根》1份。

  

  申请办理解除投资者股权质押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关于解除股权质押的申请报告(原件1份,打印,企业盖章);

  2、企业董事会或企业权利机构关于同意出质投资者解除股权质押的决议(原件1份,打印,董事会成员或股东会成员签字);

  3、出质人与质权人签署的解除质押合同的协议(原件1份);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企业盖章);

  5、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及副本2原件。

  

  重要提示

  投资者应提供完整、规范的申报材料并对所报批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审批人员发现申报材料有不妥之处,有权要求投资者出具说明、补报、重报、修改或出示、提交有关材料原件。我局自收齐规范资料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审批。  

  

  深圳市南山区贸易工业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东路南山区政府大楼A814、A816

  电话:26542079  传真:2666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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