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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的用电成本环境

信息来源:盐田区 信息提供日期:2016-05-12 17:0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深圳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销售电价调整问题的批复》(深发改函〔2015〕599号,见附件一)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省工商业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179号,见附件二)文件的要求,决定对深圳市工商电价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商业用电同价(涉及商业用电电价调整):自2015年2月1日实际用电量起,深圳市工业电价维持不变,高需求、大量和普通商业及其他电价统一降至对应电压及用电效率等级的工业电价水平,与工业电价统称为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即实行工商业用电同价。(具体电价表见附件一)

  二、工商业用电降价(工业及商业用电同时降价):自2015年4月20日起,在工商业同价的基础上,降低我省工商业用电价格,全省工商业电度电价(不含化肥用电价格)每千瓦时统一降低1.69分(含税)。(具体电价表见附件二)。

  附件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销售电价调整问题的批复》(深发改函〔2015〕599号)

  附件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省工商业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179号)

  附件三:深圳市电价价目表

  附件四:深圳市工商业电价价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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