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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有关《意见》引导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信息来源:深圳特区报 信息提供日期:2012-04-13 [内容纠错]

  昨天下午,市长许勤主持召开市政府五届五十三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国家金融政策的要求和总体框架下,《意见》对深圳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了总结梳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政策创新,从8个方面提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24项举措。

  《意见》提出,金融发展的根基是实体经济,金融业要始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要求;市、区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驻深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要将引导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加快构建多层次、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和信息沟通长效机制,采取有效政策措施加大金融资源对实体产业支持力度。

  据悉,《意见》在吸收借鉴各地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的基础上,突出了三个方面的政策创新点:一是突出强调具体任务的指标化、定量化,提出了2012年金融业支持服务实体经济涉及社会融资总量、推动经济战略转型、小微企业服务体系等方面的量化指标,尽可能实现指标化、定量化,提出的目标可实施、可比较、可监测;二是突出强调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明确金融业要重点加大对产业转型升级、经济外溢发展、自主创新实施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的支持,着力改善中小微企业和出口型企业融资成本问题;三是突出强调金融服务均衡化,着力引导推进金融机构在原关外地区和其他金融服务相对滞后地区的网点设置、业务拓展和服务提升。

  会议指出,制定《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和服务作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转型升级,着重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效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努力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会议要求《意见》正式出台后要对企业积极宣讲,让企业充分了解、用足用好政策。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质量强市、市长质量奖评选相关事项。会议指出,质量强市是创造深圳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多个方面,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具体要求。今年要继续加大力度推进质量强市工作,特别是要争取更多的区域性检测中心落户深圳,进一步强化深圳作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的地位,为自主创新、科学研究、标准制定以及企业和产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为创造深圳质量提供更好的保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审议了《深圳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深圳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等其他事项。

市长质量奖覆盖面扩大 社会组织和公共服务组织可参选

  从今年开始,除企业外,社会组织和公共服务组织(暂不含党政机关)都可参加深圳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全市最高质量荣誉——市长质量奖的评选。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了解到,我市将扩大市长质量奖的覆盖范围,全面推进“深圳质量”建设。

  根据新修订的《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的评奖范围基本覆盖“深圳质量”建设各领域,主要包括:从事经济活动的营利性企业;推进社会建设的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科教文卫体组织和市政公共事业单位等。

  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还将扩大受奖面,将原市长质量奖一个等次奖项,改为分设市长质量奖大奖、市长质量奖提名奖、市长质量奖鼓励奖三个等次。同时,取消原“行业前十”准入限制,为中小企业拓宽成长渠道。

  据悉,扩大市长质量奖的评奖范围的主要目的在于,创造“深圳质量”是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城市、生态、文化和公共服务“六大质量”,必然基于各类主体的质量实践,尤其公共服务组织的质量变革更需要理念的指引和模式的支撑。此外,分类设立标杆,使各类企业和组织学有榜样赶有动力,在各行各业形成争先创优氛围,并提高行业评价的准确性和应用指导性。

  2004年,深圳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在全国首设“市长质量奖”,七届共评选出华为、中兴等14家获奖组织,在质量提升、技术创新、市场拓展、社会责任等领域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目前,在国内已有22个省借鉴深圳经验相继设立质量奖,国家质量奖也正加快研究出台。

  据悉,在引领特区未来五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深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深圳质量”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核心理念。2012年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把创新发展、深圳质量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

深圳创新金融政策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今年小企业贷款不低于2100亿

  在当前经济形势总体依然复杂严峻的情况下,实体经济的发展备受关注。昨天下午,深圳市《关于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获原则通过,该《意见》从八大方面提出24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见措施,这些意见措施被认为是深圳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的“强心剂”。

  各项贷款增速高于经济增速5个百分点

  在强化金融融通功能、保持社会融资总量均衡增长方面,《意见》提出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和节奏,确保信贷总量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投放节奏与实体经济运行节奏相衔接,积极采用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宽松的资金环境。

  根据《意见》要求,法人金融机构要在满足信贷总量调控要求的前提下,加大对深圳信贷投放力度。非法人金融机构将积极争取总行支持将深圳作为金融资源投放的重点区域。今年我市信贷投放将实现“两个高于、两个不低于”的目标,即全市各项贷款增速高于经济增长速度5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同期贷款平均增速2个百分点;小企业贷款余额不低于2100亿元、增量不低于380亿元。

  争取提高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容忍度

  《意见》提出,要强化金融调控功能,推动经济战略转型,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推进“绿色信贷”工程。据悉,今年我市将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超200亿元,贷款增速不低于20%。力争辖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企业家数超过全市新上市家数的60%。

  在强化金融培育功能方面,《意见》明确表示要构建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加大金融对小微企业服务的力度。据悉,深圳将积极争取监管部门支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倾斜,适当将贷款风险容忍度提高至5%,存贷比指标按规定的控制线上浮不超过5个百分点。

  根据《意见》,我市将推动银行业机构设立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中心、事业部和产品研发中心等专业机构,鼓励在小微企业比较密集的宝安、盐田、龙岗区和大鹏、坪山、光明、龙华新区增设营业支行网点。此外,还将规范银行服务收费,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以前海开发开放为契机推进金融改革创新

  2012年是深圳推动创新发展、打造深圳质量的关键之年。为促进实体经济自主创新发展,《意见》提出要强化金融先导功能,大力扶持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积极促进科技和金融有效结合,推进前海金融创新,构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据悉,我市将吸引更多创投和股权投资类企业落户,更多引导社会民间资本参与发起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和天使基金,以前海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和金融创新开放为契机,鼓励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集聚发展,今年力争我市股权投资企业突破2500家。此外,还将通过再担保、联保贷款、集合债、银政企合作梯级贴息等机制,保障和推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

  同时,根据国家总体战略部署,在国家部委和上级监管部门支持下,将以前海开发开放为契机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积极探索,推进深港金融合作,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意见》提出,作为推进前海金融创新的内容之一,深圳将积极探索深港银行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尝试利用香港低成本人民币资金支持前海开发开放和重点产业发展。同时,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推动前海地区企业和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深圳市金融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举措在国务院批复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规划》中已经原则明确,具体操作方案需进一步深入论证,待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后实施。

  消费信贷拟拓宽至文化、旅游、健身等领域

  在强化金融服务功能、保障社会民生普惠建设方面,《意见》提出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登记失业人员、符合条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等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积极推进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试点,大力发展消费信贷业务,扩大居民文化、旅游、健身、养老、家政等服务消费需求。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公共事业和民生领域,支持各金融机构配合政府探索保障性住房投融资体系,稳步推进保险资金以债券或股权形式参与投资社会医疗事业、基础设施项目、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养老服务机构等。

  支持稳步推进非金融机构办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

  在强化金融扶持功能、支持实体经济“走出去”外溢发展方面,《意见》提出支持外汇主管部门稳步推进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便利企业贸易外汇收支活动;引导金融机构推广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提高境内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探索研究第三方支付机构外汇业务需求,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与支付特点的管理模式;支持外汇主管部门稳步推进非金融机构办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便利境内外旅客货币兑换,服务我市旅游经济快速发展等。

  此外,我市还将稳妥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加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力度,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创新各种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产品,深入开展对境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等各类项目的人民币贷款业务,满足企业“走出去”对本币的需求。继续扩大以深圳为基地的跨境人民币代理行清算网络覆盖面,为境内外企业提供高效跨境人民币清算服务,积极组织辖区商业银行和试点企业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培训。

  《意见》最后提出,要充分利用财税资金杠杆作用,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加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制度和监管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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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实体经济2012年主要量化目标

  1、实现“两个高于、两个不低于”目标,即全市各项贷款增速高于经济增长速度5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同期贷款平均增速2个百分点;小企业贷款余额不低于2100亿元、增量不低于380亿元;

  2、新增上市公司数量不低于30家,首发和再融资累计募集资金突破500亿元;

  3、银行间债券市场募集资金不低于600亿元,深圳证交所债券、债券回购累计成交金额超6000亿元;

  4、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超200亿元,贷款增速不低于20%。力争辖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企业家数超过全市新上市家数的60%;

  5、争取上级监管部门支持,贷款风险容忍度提高至5%,争取存贷比按规定控制线上浮不超过5个百分点;

  6、全市银行支行网点不低于1450个,新增不少于30家,其中宝安、盐田、龙岗和4个新区新增网点不少于20家;

  7、争取上级监管部门支持,实现罗湖区、盐田区和4个功能新区各设1家村镇银行;

  8、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不低于80亿元,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累计新增贷款超过200亿元;

  9、融资担保机构新增融资额不低于480亿元;

  10、引导和规范金融机构减少各类收费不低于20亿元;

  11、力争股权投资企业突破2500家;

  12、力争深圳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量不低于36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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