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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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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4-25

名 称: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悦华同志关于《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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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悦华同志关于《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答记者问 政策咨询

信息来源: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4-25 17:17 【字体:

  为帮助大家理解《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中心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市退役军人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悦华同志就相关政策要点等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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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制定本《办法》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答:2020年是深圳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全面铺开、纵深推进的一年。为实现深圳退役军人和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创立具有时代特征、深圳特色、融合特点的双拥亮点品牌,根据《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国拥〔2019〕3号),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托市军供站场地优势,高标准建设和打造拥军优抚中心。

  拥军优抚中心自2020年7月28日挂牌以来,开展各类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大型活动10余场,赢得广大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广泛赞誉和一致好评,随着各类活动密集开展,咨询了解想参与和融入双拥活动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有很多,为进一步规范拥军优抚中心管理,强化政治、安全和正规意识,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问:《办法》中明确建设拥军优抚中心的目标和任务是什么?

  答:《办法》中明确拥军优抚中心以“增强军民国防和双拥意识,提供拥军优抚服务保障,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为宗旨,以党政部门为主导力量、以社会组织为重要抓手、以军民共建活动为基本模式,采取政府搭台与社会运营相结合、重要节点与常态拥军相结合、实体平台与网络平台相结合的方式,倾力打造特色化拥军优抚的宣教阵地、常态化拥军优抚的温馨家园、社会化拥军优抚的总部基地、智慧化拥军优抚的信息枢纽。

  三、问:本《办法》核心内容有哪些?

  答:核心内容如下:

  1.拥军优抚中心各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

  拥军优抚中心涉及的管理部门主要有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军供站和市拥军优属基金会三个单位。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拥军优抚中心主管单位,双拥工作处为业务主办部门,负责拥军优抚中心建设总体筹划和协调管理。深圳市军供站作为拥军优抚中心日常管理和活动协办单位,深圳市拥军优属基金会在市退役军人局双拥工作处、市军供站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拥军优抚中心日常运转和年度活动组织筹划等。

  拥军优抚中心日常安全由市退役军人局指导,市军供站负总责,基金会协助市军供站维护拥军优抚中心活动场所的日常秩序。主(承)办单位须承担活动期间全部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市军供站作为场地管理部门,承担活动方案审查、活动现场监督、活动场地检查等职责。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将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利用拥军优抚中心场地开展活动。

  2.中心开展活动的报批程序。

  活动实行逐级申报审批和备案制度。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承)办单位对其举办活动负全责,主(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活动第一责任人。除市军供站自身开展的军供保障活动外,其余事项均实行一事一报。活动主(承)办单位拟定活动方案,填写申请表,按流程审批后方可举行。主(承)办单位具有合法身份,特殊时期和军供保障期间,原则上不批准各类活动,确需举办的,除提交市退役军人局审批外,还需提交深圳军代室审批同意,活动期间的费用由主(承)办单位自行负责。

  (1)市退役军人局系统举办的教育培训、国防宣传、军地联谊等活动,应经本单位或处室主要负责人批准,经双拥工作处审核,报局领导审批后举行。

  (2)拥军优抚中心联系部队、其他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有关社会团体等单位举行的拥军优抚活动,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双拥工作处提出申请,经报局领导审批、市军供站备案后方可举行。

  (3)举办重大活动或大型活动,主(承)办单位还需按照《广东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提前20日递交安全许可申请材料报公安部门审核许可;50人以上的活动,要向拥军优抚中心所在地派出所通告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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