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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积极参加2021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暨国际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11-29 14:4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参加2021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暨国际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会的通知》(粤知〔2021〕102号)的相关工作部署,2021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暨国际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会(以下简称“知交会暨地理标志产品交易会”)将于2021年12月9日-11日在线上举办。为做好相关参会参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参加参展活动  

       本次“知交会暨地理标志产品交易会”采用线上形式参展、观展,鼓励我市中国专利奖获奖单位,高校科研院所、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及有地理标志产品、专利、商标、版权等自主知识产权交易展示需求的企事业单位以线上方式参展。有意愿参展的单位登录知交会暨地理标志产品交易会网站或扫码下载知交会暨地理标志产品交易会APP,完成注册、线上参展报名。成功报名后,请以邮件形式将“参展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反馈至我局(liuyt1@mail.amr.sz.gov.cn)。

  二、积极参加观展、参会及交易洽谈

  鼓励我市企业、园区、高校及科研院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地理标志产品权利人、专利联盟、知识产权与地理标志服务、地理标志行业协会等机构在线上观展、参会,积极参与洽谈,开展知识产权、地理标志产品交易。

  三、积极组织、发动有关单位参展、观展

  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发动行业内有关单位参展、观展;鼓励各行业协会、行业联盟、园区积极发动成员单位参展、观展。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暨国际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会招商招展说明

  附件2:2021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暨国际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会参展快速指南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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