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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变更A011-0160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4-16 10:4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A011-0160宗地位于宝安区新安街道洪浪北二路南侧、留仙二路西侧,总用地面积15440.79平方米,土地权利人为联正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该宗地于2004年4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规许字05-2003-0226号)。现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筑面积由“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其中:厂房及配套设施(包含配电房、泵房、门卫房、垃圾站等)18000平方米,宿舍及食堂7000平方米”调整为“总建筑面积33881.09平方米,其中已建厂房及配套设施(含门卫房等)18389.58平方米,已建研发办公6003.95平方米,新建厂房9487.56平方米”;

  二、容积率由“≤1.62”调整为“≤2.2”;

  三、建筑覆盖率由“≤32%”调整为“≤50%”;

  四、建筑高度由“≤7层”调整为“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五、停车位由“50个”调整为“104个”;

  六、增加“绿化覆盖率≥20%”;

  七、用地单位由“深圳市联正工贸发展有限公司”调整为“联正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八、项目名称由“深圳市联正工贸有限公司工业用地”调整为“联正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产业用地容积率调整扩建项目”;

  九、备注增加“本次新增厂房建筑面积9487.56平方米,含回购建筑面积1423.72平方米”;

  十、备注增加“项目需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大于等于65%”;

  十一、备注增加“建筑方案设计应落实《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

  十二、备注增加“项目范围内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十三、备注由“原05-2000-0179号规划设计要点作废”调整为“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规许字05-2003-0226号)收回作废”;

  十四、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1年4月16日-2021年4月25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几个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录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http://pnr.sz.gov.cn/ba/)

  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27832425,传真:27820383

  附件:A011-0160宗地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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