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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我市汛期三防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4-16 16:4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防指〔2021〕4号

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决定,全省自4月15日起进入2021年汛期。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我市进入汛期。现就我市汛期三防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三防工作责任

  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依法履职,坚决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三防工作责任制。汛期期间,各区党政主要领导不得同时离开所辖区域,分管三防工作的区领导离开所辖区域需向市三防指挥部请假报备。严格执行“区领导联系街道(镇)、街道(镇)领导联系社区(村)、社区(村)干部联系户”制度。落实水利工程、地质灾害、危险边坡、内涝点、山洪灾害危险区域等重点部位防汛责任人;划分责任网格区并落实人员转移对接责任。

  二、全面进入防汛状态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带班和值 班制度。自然资源、住房建设、水务、交通、城管、电力、通信、 能源等工程管理单位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强化各类工程 管理,提前做好河道疏浚和排水管网疏通工作,加强汛期安全巡查,及时消除和控制风险隐患,落实好应急抢险准备。水库、水电站要依法制定和严格落实汛期调度运用计划。

  三、做好监测预报预警

  气象、水文、海洋、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 及时发布灾害预警,要在增强预测预报准确性、时效性和覆盖率的基础上,做好相关成果通俗化、直观化的解读,提醒社会各界参与和配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各区、各街道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要加强会商研判,强化协作联动,有针对性地部署防御措施。

  四、加强近日强降雨防御工作

  据气象部门预报,4月16日白天,全市将出现明显降雨过程,局部大雨到暴雨。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研判,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防旱防风工作,积极主动防御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建筑边坡、城乡积涝等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强化应急处置准备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的“人、 财、物、技术、信息”等相关准备,检查预案、队伍、物资、装备等预置工作,加强应急演练。如遇突发险情灾情,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迅速处置,及时报告信息,并通报给有可能受影响的相关单位。

  特此通知。

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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