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临时使用林地用途:宝龙街道宝荷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建设。
二、拟临时使用林地范围:宝龙街道。
三、拟临时使用林地面积:0.6059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1年4月13日至4月19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楼1606室;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28903614;邮箱:lgbgs@pnr.sz.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批。
附件:宝龙街道宝荷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拟使用林地地理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