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使用林地用途:用于甘李二路西段(秀峰路至现状甘李二路)工程建设。
二、使用林地范围:龙岗区吉华街道甘坑社区。
三、使用林地面积:0.0785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楼1606,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28903614,邮箱:lggljlyk@pnr.sz.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批。
附件:甘李二路西段(秀峰路至现状甘李二路)工程拟使用林地地理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