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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盐田区第八期人才住房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09-16 10:0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盐田区第八期人才住房项目位于盐田区明珠大道与永安路交界处北侧,宗地号为J311-0005,用地面积14325.38㎡。用地单位为深圳市盐田人才安居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19年7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土建许字YT-2019-0005号)。现用地单位申请对原已批总平面图进行修改,主要修改内容为:

  一、经济技术指标表中:总建筑面积由108887㎡修改为108762㎡;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78563㎡修改为78518㎡,其中地上规定建筑面积由75998㎡修改为75996㎡,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2565㎡修改为2522㎡,地上核减建筑面积由0㎡修改为5㎡。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30324㎡修改为30244㎡。建筑基地面积由5555㎡修改为5460㎡,建筑覆盖率由38.78%修改为38.77%,绿化覆盖率由30.11%修改为30.03%。其他对应指标根据修改后的设计微调。

  二、小区次入口标高由29.00米调整为26.80米,小区次入口上平台和消防车道和下半地下车库的汽车坡道的坡度均调整;小区次入口与1栋C座之间改为绿化放坡;1栋公共服务配套及商业的室外步行街标高由29.60~29.80米调整为30.00米;步行街景观花池和非机动车停车布置修改。

  以上修改内容详见修改后总平面图中云线圈注部分。修改后的各项规划指标等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相关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对该项目图纸修改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0年9月16至2020年9月29日)。如对该项目屋顶总平面图修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地址:盐田区海景路十号,邮编:518081)。相关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在公示期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将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公示期满如无人提出申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本通告内容和修改前后的屋顶总平面图等具体内容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及项目现场一并公示(联系人:庄工;联系电话:25351813)。

  附件:1.屋顶总平面图(修改前)

  2.屋顶总平面图(修改后)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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