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光明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施工需要,为确保相关路段交通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相关路段交通组织进行临时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9月6日,封闭河心北路(光翠路-光明大道段)进行施工,原经此路段通行的车辆,可改沿光明大道至光明大街至法政南路或光翠路通行。
二、请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在上述时间内经过上述路段时,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