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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第一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20-04-20 14:4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府函〔2020〕5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深圳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8〕424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事宜的通知》(深府函〔2019〕258号)要求,我市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需待相应的保障工程完工、经市政府组织验收核准并向省政府报备后,方可生效。2020年3月20日,我市向省政府报备了第一批5个水源保护区调整情况。为进一步落实好省、市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头水库、黄竹坑水库、白石塘水库水源保护区正式取消,上述3个水库作为生态型水库,仍按原水质目标管理,禁止在其水面开发建设,确保水面面积不减少、水质不下降。市水务局要加强对上述3个水库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梅林水库、茜坑水库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正式生效,通过水质保障工程调出水源保护区的区域,参照准保护区要求进行

  环境管理。市生态环境局要会同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和辖区政府等单位加强梅林水库、茜坑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水源保护区界碑、交通警示牌、宣传牌、隔离围网和交通穿越防护工程等基础设施,加强视频监控能力和应急能力建设,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三、要严控调出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地块的开发建设,确保生态环境质量不下降。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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