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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第25个“全国中小学生(幼儿)安全教育日”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03-31 17:0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幼儿园):

  今年3月30日是第25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校园安宁,按照上级部署,市教育局决定通过“深圳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以“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确保学生身心健康”为主题的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安全教育日”专题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二、活动目的

  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幼儿)安全教育日”专题教育活动,旨在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危害性,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2020年3月30日—4月30日。

  (二)活动对象: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及家长。

  四、活动形式及内容

  (一)班主任(教师)参与平台提供的“校园欺凌”相关问卷调查。

  (二)家长与学生共同观看“校园欺凌”教育短片,掌握遭遇欺凌或暴力时自我救助技能等,同时完成相关的调查问卷。

  五、参与办法

  由学校(班主任)将“全国中小学生(幼儿)安全教育日”专题教育活动推送至学生账号,学生及家长登录“深圳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点击宣传图片入口或到“我的学习”中完成相关安全知识学习,电脑和手机均可参与。

  六、组织要求

  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但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时有发生,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抓住时机,对“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专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时间、内容、形式、组织管理等作出周密安排,及时部署,抓好落实,确保活动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和每一位家长。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可定期在专项活动页面“查看完成情况”分别查看本区、学校、班级、学生及家长的详细完成情况。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辖区学校按时完成专题教育活动。

  七、技术支持

  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办公室

  办公电话:010-61190105、400-605-6508

  附件:1.第25个“全国中小学生(幼儿)安全教育日”专题教育活动教师参与流程

           2.第25个“全国中小学生(幼儿)安全教育日”专题教育活动学生和家长学习流程

深圳市教育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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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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